一、企业入驻条件
(一)入驻条件
1.从事与高新技术相关的产品研发与小试、中试生产。
2.产权清晰,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3.能够产生产学研示范作用,对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4.资格证书有效、齐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能够自觉遵守园区相关管理规定。
5.产业方向属于国家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来源清晰(产权明晰,如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经鉴定的科技成果等),手续完备,有固定的研发人员。
6.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二)优先入驻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驻:
1.有较强开发潜力和相应资金,有产业化前景以及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已与学校、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签订正式研发项目协议。
3.学校教师同校外机构、科技企业联合在园区设立实验中心、研发基地、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4.学校二级学院、部门、创新创业团队和学校所属企业有入驻园区的优先权。山东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据申请入驻的先后,按序安排入驻。
二、入驻流程
(一)企业申请核名
1.未注册企业的申请人,自行前往行政服务大厅或通过“青易办”、“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等网络平台办理企业申请核名。申请核名成功后,留存名称预先登记文号和电子版证明材料。
2.已注册的企业,需更改注册地址的,自第(四)项“房屋使用证明”开始办理。
(二)填写企业入驻审批表
企业核名成功后,按要求填写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入驻审批表》(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孵化中心(邮箱:skdkjy98018@sdust.edu.cn。联系电话:80698018)。
特别提示,《企业入驻审批表》中不能确定“名称预先登记文号”的,需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网络办理提供图1或图2样式的证明材料;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提供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电子版。
图1:名称预先核准通过证明示例1
图2:名称预先核准通过证明示例2
(三)信息审核
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孵化中心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企业。企业根据审核意见,提供补充材料,修改《企业入驻审批表》。
(四)办理房屋使用证明
信息审核无误通过后,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孵化中心在1-2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房屋使用证明。
期间,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修改并重新提交《企业入驻审批表》,重新办理房屋使用证明。
(五)注册(变更)
企业根据青岛市行政审批部门要求,自行注册(变更)企业。
特别提示,通过网络平台注册的企业,不要选择“智能登记”,选择“设立登记”,注册地址不要选择“自动匹配”,必须采用手动输入方式,注册地址必须与房屋使用证明中的地址保持一致。
(六)园区备案
注册成功后,确认《企业入驻审批表》填写无误,携带公章前往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孵化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携带材料:
(1)《企业入驻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3份;
(3)公司章程(须有全体股东签名)复印件3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须现场加盖企业公章。
(七)签订相关文件
现场备案后,企业与国家大学科技园签订入孵协议2份(双方各1份)、安全责任书2份(双方各1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使用协议书3份(仅大学生企业签订,企业1份,国家大学科技园2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份(国家大学科技园留存)。
三、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国家大学科技园U创空间C座2楼综合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80698018
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孵化中心位置示意图
国家大学科技园微信公众号
四、流程图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