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6:55
点击: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迈好“十五五”时期发展第一步,加快推进民营及中小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优化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6-2030年)》要求,制定本措施。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民营企业上市意识、动力和能力,把民营中小企业作为上市培育的重要对象,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精准服务培育一批民营中小企业早上市、快上市,推动一批优质民营和中小企业企业成功登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础,梯度构建上市后备资源库
1.深入挖掘企业资源。根据全市“初创企业储备、后备企业培育、拟上市企业冲刺、上市企业赋能”全链条培育体系,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核心领域,精准挖掘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雏鹰、瞪羚等高成长企业,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上市后备资源梯队,纳入全市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统一管理。同时,动态更新储备企业名单,对发展潜力下降、不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及时调出,确保精准性和时效性。(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委金融办、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2.强化挂牌托管孵化。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区块链试点及特色板块为基础,筛选重点拟上市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孵化,科学制作企业画像和企业标签,分层分类对接资源、匹配专属产品。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聚焦服务于专精特新、瞪羚、隐形独角兽等优质中小企业,简化入板程序,健全孵化、规范、培育分层管理体系,推动专板企业运用好“绿色通道”制度挂牌“新三板”。(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委金融办、青岛证监局)
3.推动企业改制升级。围绕重点产业和细分赛道,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大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推动力度,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参与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培育创新企业家和先进技术人才,夯实上市基础。(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二)精准赋能,全程护航企业上市申报
4.开展精准辅导服务。在全市资本市场专业服务团队基础上,组织我市优质券商等中介机构,建立一支资质优、能力强、服务好的“金牌专家团队”,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定价、定板、定序”,实现合理股权估值,精准定位上市板块,科学设计“上市路线图”。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提供“免费上市体检”,并实施“一对一”跟踪辅导。(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青岛证监局、市民营经济局、市科技局)
5.加强专题培训赋能。依托青岛市民营经济高质量路演中心、青岛资本市场服务基地、蓝海资本学院等平台,分板块、分阶段、分类别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为企业提供孵化、培育、培训、路演等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培训重点聚焦上市挂牌流程、直接融资知识、公司治理、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和专业能力。常态化开展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赴先进城市对标提升专题活动,组织企业实地观摩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切实提升民营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提质增效、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委金融办、青岛证监局)
6.落实税费政策支持。针对民营企业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按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后备企业发生改制重组业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7.升级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在“政策通”及“青融通”平台基础上升级开发“上市服务云平台”功能,集成政策查询、中介机构匹配、问题在线提交、融资进度实时跟踪等功能,实现“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平台接入各部门政务数据,利用大数据建模技术,为企业生成可视化“数字画像”和信用评分,提供政策智能匹配、上市流程指引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三)协同发力,构建资本市场服务生态
8.提供多元化全周期金融支持。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协助企业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及投资机构,提供股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直接融资产品设计,突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导向,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金融和资本支撑。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为上市及拟上市的民营企业提供适配的融资服务方案,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对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投融资路演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上市后备企业。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辟担保、增信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民营经济局、青岛证监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
9.完善民营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民营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结合我市的资源禀赋,聚焦优势赛道,引导企业强化内生增长动能,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和运营水平,加大力度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优质民营企业。(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委金融办、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区市要充分认识民营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在全方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配套举措,优化发展环境,狠抓政策落地见效。各区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办法,推动工作落实,与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区市各部门挂牌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各区市民营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形成纵横联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区市要加大对民营企业挂牌上市及资本市场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营企业挂牌上市的各项优惠政策,深入总结宣传民营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发展的典型案例,营造全市民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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